解析:
倘若某位人士因为可能存在的精神健康问题被强制送入精神病院接受治疗,这与普通的刑事拘留程序截然不同。对于精神异常者的收容救治,主要遵循我国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这部法律明确指出,对于那些疑似患有精神障碍症状的病患,在需要入住医院接受治疗时,必须得到他们监护人的同意;假如在此情况下没有监护人或监护人予以反对的话,医疗机构有权认定患者具有足够的强制性住院治疗的条件,因此便可作出强制性住院治疗的决策,但是这项行动须向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必要的备案登记。在这整个过程中,强逼入院的性质并不能等同于刑事拘留这种严厉的司法措施,它仅仅是为了保障患者的身心健康以及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所采取的医疗手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三十条
精神障碍的诊断、治疗应当遵循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尊重患者人格尊严的原则,保障患者在精神障碍诊断、治疗中的知情权、同意权和选择权。
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其近亲属、所在单位、当地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医疗机构接到送诊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不得拒绝为其作出精神障碍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