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法律明文规定的刑事强制措施,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将针对未被逮捕或是被逮捕后需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者,通过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的方式,并且出具具有约束力的保证书,确保他们能够随传随到,避免他们逃脱侦查、起诉及审判等环节,从而对其进行不羁押或暂时解除羁押的一种强制性手段。
同时,犯罪嫌疑人和被告者及其法定代理人均有权利向相关司法机构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当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收到此类申请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适用取保候审,并由公安机关负责具体实施。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本地居民还是外来人口,在取保候审方面所面临的条件都是相同的。经过相关司法机构的严格审查后,若决定采取取保候审,则必须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者提出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被取保候审的人员须持有相关证明文件前往常驻地或住所所在地的派出所报备,接受监管,并保持通讯畅通,以便随时接受传唤,严格遵守所有关于取保候审人员的各项规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