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涉及到醉酒驾驶并已取得取保候审资格的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其案件通常会在法院受理之后的两个月经历庭前准备阶段后进行正式的法庭审理,并在此基础上依法做出最终的裁决。在最坏的情况下,这个流程也不会超过三个月的时间。
然而,如若涉及到附带民事诉讼的相关事宜,那么确实需要经过上级人民法院的审批程序,方可将这一过程的时间延期至三个月。倘若出现了一些较为复杂或特殊的状况,例如案情重大、需要多方协同办案等,此时便需要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待得到批准后方能继续延长审理期限。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