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涉案人因涉嫌犯罪而被羁押,只要其符合法定的取保候审条件,即有可能成功获得取保候审的权利。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若存在以下任一情况,则可考虑暂时将其监外执行:
首先是患有严重疾病,需要在监狱外接受治疗的;
其次是孕妇或正处于哺乳期的母亲;
最后是生活无法自理,且适用监外执行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如果具备上述第二种情况,也可以考虑暂时将其监外执行。
然而,对于那些适用保外就医可能会对社会产生潜在风险的罪犯,或者是自伤自残的罪犯,则不得予以保外就医。对于确实患有严重疾病、必须进行保外就医的罪犯,应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诊断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