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取保候审的过程中,其所经过的期限并不计入到实际服刑期限内。因此,在批捕或者审查起诉阶段仍属于侦查、审查起诉环节的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尚未进入审判程序实践执行实体刑法之前,这段时期都无法与刑事期限相挂钩进行计算。通常情况下,只有在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并且正式生效之后,才能开始对罪犯的实际服刑期限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