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递交对于“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一审实体性判决之上诉申请所需的资料事宜,概要如下:
首先,必须提交的是上诉状,在这份文书中,应详尽阐述上诉的基本理由,具体而言,包括针对原判决所存在的异议之处以及在法律适用方面所引发的争议。
其次,需附上一份一审判决书的副本,以证实原判决的具体内容及刑罚期限。
此外,还需提供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例如在一审阶段已经提交过的证据,此时可能需要重新提交或者进行补充。若您已聘请律师,那么律师将会为您提供专业性的意见以及相关的支持性材料。
最后,请务必提供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例如身份证的复印件等。
至于法院可能额外要求的其他文件,则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