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之明确规定,涉及个人借贷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限设定为三年,除非在法律层面另有特别规定。在此基础上,诉讼时效期间应从权利人知晓或应当知晓自身权益遭受侵害及义务人身份之日起开始计算。若诉讼时效超过二十年,则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保护,但如存在特殊情形,人民法院可根据权利人的申请酌情决定是否予以延长。因此,针对个人借贷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限,我们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将其设定为三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