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企业应在使用员工的第一个月内与之签署书面劳动合同。若未按照这一规定执行,从员工入职的第二个月开始到第十二个月为止,如果员工仍在为企业服务并付出实际工作时间,那么在此期间,企业应该按照每月两倍的标准向员工支付薪资。此时,员工有权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企业履行法定义务。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