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企业不主动解除与贵方的雇佣关系,反而秘密地进行岗位调动,此举极有可能构成对劳动合同条款的变更。
如若所调动的岗位无任何合法合规的理据支持,并且给贵方带来了负面影响,那么贵方完全有权利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通常情况下,贵方可选择要求恢复至原先的工作岗位,亦或是向企业索求相应的经济赔偿作为补偿。关于经济赔偿的标准,应参照贵方在该企业内工作的时间长度来定。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工资的报酬。若在六个月以上但不足一年的期间内受到调动,则可视为等同于一年;反之,若在六个月以内,则只给予半个月工资作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