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面临用人单位主事人薪资拖欠问题时,阁下可先行努力,试图通过双方的友好协商解决此事。在此过程中务必就如何准时、准确地获得薪资以及究竟以何种形式进行支付等内容进行明确。如若无法以如此温和方式达成共识,阁下可转向申诉劳工事务监察机构进行援助。此类中介机构将有权力向用人单位施压,强制其在规定期限内全额支付阁下应得的薪酬补贴。若此番努力仍不足以解决问题,阁下便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庭提交申请,主张自己的权益并要求用人单位按规定履行赔偿义务。倘若对仲裁庭的裁决不甚满意,阁下还可以选择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法律的公正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