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买房违约解除合同的情形时,需考量违约的具体状况以及合同中的相关约定。若一方的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不能达成,那么另一方则具备解除合同的权利。举例而言,倘若卖方不能按时交付房屋,又或者房屋存在严重影响居住的质量问题等情况,即属于卖方违约;而买方违约的情形可能是未能按时支付购房款等。当解除合同之时,守约方应通知违约方,以明确表达解除合同的意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