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告辞职后,倘若社保仍然留在原地公司的账户中,首要的行动是应该立刻与原任雇者之人力资源部门取得沟通联络,告知您已经离开了工作岗位,同时也提出请求,请他们启动社保的减少成员步骤。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当一个用人单位确定要解除或结束与其劳动者之间的雇佣关系时,应当在这个决定做出之日起的十五个工作日内,为劳动者提供一份书面的解雇或终止雇佣合同证明书,并且应当在同一时间框架内,为员工处理其个人档案以及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事宜。如果原来的公司拒绝接受并且拖延处理社保成员的减少程序,您有权向当地的劳动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申诉,以保护您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同时,注意在社保转移手续尚未完成之前,您新的就职单位或许无法开始正常为您支付社保费用,这样可能会给您的社保权益带来潜在的风险,因此需要尽快在此类问题上有所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