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因疏忽而造成的损失,其承担主体不能一概而论,得根据具体情况来具体分析。
倘若劳动者在履行本职工作的过程中,由于自身疏忽而引发了损失,并且劳动者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况,那么用人单位就有权要求劳动者承担一定额度的赔偿责任,不过这个赔偿责任不能超过法律所规定的范围。
要是损失的产生是因为用人单位在管理方面做得不到位,或者给出了错误的指示等原因导致的,那么责任自然就该由用人单位来承担。
另外,要是在劳动合同里已经明确约定了损失的承担方式,那就按照约定来执行,但约定的内容绝对不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同时,如果损失是由第三方的原因所造成的,那么第三方就很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总之,在确定最终的责任承担者时,必须要综合考虑各方的过错程度以及造成损失的原因等诸多因素,这样才能做出公平合理的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