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要是老员工主动辞职,用人单位一般是不用给经济补偿的。不过,要是出现了一些特殊的情况,那就可能有补偿。比如说,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劳动合同上约定的那样,给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又或者没有及时、足额地支付劳动报酬;还有没依法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再或者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了劳动者的权益等等。要是员工能够证明自己是因为这些原因而被迫辞职的,就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的,每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给劳动者。要是工作年限超过了十二年,那就按照十二年来计算。这里说的月工资,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之前的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