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买卖协议合同的有效性并非绝对。通常情况下,当买卖双方同为一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且获得了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意时,此合同往往是有效的。这是因为在农村,宅基地归集体所有,其使用权具有特定的身份属性,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流转。
然而,若买方并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那么原则上该合同是无效的。这是基于农村宅基地的集体属性以及其使用权的身份限制所决定的。
除了上述情况,还必须仔细审查房屋是否拥有合法的产权证明。只有具备合法的产权证明,才能确保房屋的买卖是合法合规的。同时,还需关注是否存在共有权人,若有共有权人而未征得其同意进行买卖,也可能影响合同的效力。
总之,要判断农村私下买卖房屋协议合同的效力,需要综合考虑多个方面的因素。不能仅仅依据单一的条件就轻易认定合同的有效性,而要全面、细致地进行考量,以避免因合同效力问题而引发的纠纷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