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临时工人还是其他劳动者,都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从法律层面来讲,只要存在劳动关系,就必须订立书面形式的合同。所谓的“临时工”,要是与用人单位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像在特定的期限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工作等情况,那就属于劳动法所调整的范畴。
签订劳动合同有着重要的意义,它能够清晰地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比如工资的具体待遇是怎样的,每天的工作时间有多长,在劳动过程中能享受到哪些劳动保护等方面的内容都能一目了然。倘若不签订劳动合同,当临时工的权益受到损害时,可能会遇到举证困难等诸多问题,这会给他们维护自身权益带来很大的阻碍。用人单位从开始用工的那一天起,就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理应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且要在一个月的时间内完成签订工作,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