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的计算依据主要如下:
当员工无过错而被辞退时,依据《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确定。每满一年,就需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要注意,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则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的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工资。
对于有13薪的员工,情况有所不同。如果13薪属于工资的固定组成部分,那么在计算经济补偿时,就应当将其计入计算基数。比如,员工的13薪是固定的年度奖金,并且在合同中有明确的约定,那么在计算平均工资时,就应该把13薪包含在内。
然而,如果员工是因为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过错行为而被辞退,那么用人单位就不需要向其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