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劳动合同续订书规定:
1、劳动合同续订是指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继续延长劳动合同有效期的法律行为,即原有的劳动合同在有效期届满后仍然存续一段期限。在该期限内,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继续享受和承担原劳动合同存在时完全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权利义务。劳动合同续订的要求和劳动合同订立一样,应该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应该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2、劳动合同续订的情形
1.劳动合同续订的情形和规定
劳动合同续订可以有法定的情形,也可以有劳动合同约定的情形。例如,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续订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经过协商,续订劳动合同的;
(2)职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孕期、产期或者哺乳期内,若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则应顺延至医疗期、孕期、产期或者哺乳期届满。
又如,《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时,还应该遵守以下几个方面的规定: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用人单位欲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应该提前30日向劳动者发出同意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书,征求劳动者意见。征得劳动者同意后,才能续订合同。
(2)劳动者若患有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伤残等级,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与其续订合同。
(3)劳动者若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在续订劳动合同时,其要求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不想续订劳动合同,但是未能与劳动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延续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续订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续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从双方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年。
(5)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无论期限多少,都不得约定试用期。
2.劳动合同不得续订的情形和规定
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法律法规才作出不得续订劳动合同的规定。例如,我国劳动法律法规也对不得续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作出了规定。《劳动部、公安部、外交部、对外贸易合作部关于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的规定》规定,已满5年的外国人劳动合同不得续订;以完成一定工作(工程)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存在续订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