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目前劳动合同法双倍赔偿情形主要是: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也就是说工作7个月,可以要求6个月的二倍工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你还可以根据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你还可以拿到相当于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解除合同要么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要么额外支付一个工资。其它形式都违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