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提到的情况需要结合具体工作时间来分析。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如果用人单位安排晚上加班到很晚,第二天又要求正常上班,导致您连续工作时间过长或休息时间不足,可能涉嫌违法。特别是如果:
1. 当天加班超过3小时(《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
2. 两班之间的休息时间不足8小时
3. 长期这样安排导致您过度疲劳建议您:
1. 先记录好具体的上下班时间(考勤记录、排班表等)
2. 可以尝试与用人单位协商调整工作时间
3.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醒的是,特殊行业(如医疗、交通等)可能有例外规定,如果您从事的是这类工作,建议补充说明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