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离职索要劳动合同合理合法,用人单位应重视这一诉求,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提供。
(二)若之前未将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应尽快改正,主动将自己持有的那份合同给离职员工。
(三)若员工因用人单位未交付合同造成损害,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积极与员工协商解决赔偿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八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