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在法律上属于劳动合同的解除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则只需提前3日通知。您的情况需要看是否处于试用期。如果合同中约定了试用期,且您只工作了2天,那么您只需提前3天通知单位即可合法解除合同。如果没有约定试用期,或者试用期已过,就需要提前30天通知。建议您可以这样处理:
1. 先查看合同中的试用期条款
2. 尽快以书面形式(如邮件、社交软件等)向单位提出离职意向
3. 与单位友好协商,说明个人原因
4. 办理好工作交接手续实际操作中,很多单位对这种情况都比较理解,特别是刚入职不久的员工。只要沟通得当,通常都能妥善解决。如果单位不同意或要求赔偿,可以进一步咨询劳动仲裁方面的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