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销售人员离职后应收款未收回的问题,我结合实务经验为您分析如下:首先建议公司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 要求离职销售员交接完整的客户资料和业务台账,重点核对未收回款项对应的合同、发货单、对账单等原始凭证是否齐全。这是后续追讨的基础。2. 根据劳动合同和公司制度,明确该销售人员在应收款回收中的责任。如果公司制度中规定了离职人员需配合清收的条款(常见于销售岗位),可以据此要求其协助。实际操作中可分三步走:
第一,由公司财务或法务部门直接对接客户,通过发送书面《账款确认函》等方式核实欠款金额。注意要留存客户签收凭证。第二,若客户承认债务但拖延支付,可考虑通过协商给予适当折扣促成回款。同时要警惕诉讼时效问题,建议每半年让客户签署一次对账单。第三,对于恶意拖欠的客户,准备好合同、送货凭证、对账单等全套证据后,可以通过律师函催收或直接起诉。金额较大的建议尽快启动法律程序。特别提醒:如果发现离职销售存在私下收款、与客户串通等可疑行为,建议立即报警处理。这种情况可能涉及职务侵占,需要刑事手段介入。建议贵司先梳理清楚每笔应收款对应的证据链完整度,我们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一步制定追收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