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解散属于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况。一旦公司解散,和孕期女职工的劳动关系也就跟着结束了。
2、公司得给孕期女职工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是按照女职工在公司工作的时间来算的,工作满一年就给一个月工资的补偿;工作超过六个月但不满一年,就按一年算,给一个月工资;工作不满六个月,就给半个月工资。这里说的月工资,是女职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要是女职工工资比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三倍,那给她的经济补偿标准就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来给,而且支付经济补偿的时间最多不超过十二年。
4、在实际操作中,考虑到女职工怀孕、生产、哺乳的特殊情况,有些地方的司法实践可能会让用人单位除了支付经济补偿之外,再额外给点赔偿,用来保障女职工在特殊时期的生活和医疗等费用。不过这不是所有地方都一样的标准,得看具体地方的司法裁判倾向,还有案件的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