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从2026年7月10日到8月17日,您工作了大约一个月零几天,单位没有与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种情况在法律上属于事实劳动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首先,明确一点:可以“告他们”,但要走正确的法律程序,并且要清楚能主张什么权利。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和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您从7月10日入职,到8月10日满一个月,之后从8月11日到8月17日这段时间,单位仍未签合同,那这7天是有权主张双倍工资差额的。不过需要注意,8月10日之前的那一个月属于法律给的“宽限期”,不能主张双倍工资。另外,您离职了,单位还应当结清您实际工作期间的工资。如果单位拖欠工资或者拒绝支付双倍工资差额,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我建议您先做几件事:一是收集能证明您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资转账记录、社交软件聊天记录、考勤记录、工作群截图、工牌、工作服等,越具体越好。二是如果单位还欠您工资,可以先尝试协商,协商不成再申请劳动仲裁。注意,劳动仲裁的时效通常是一年,从您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所以别拖太久。整体来说,您的情况是有法律依据的,胜诉可能性较大,但关键在于证据充分。如果涉及金额不大,也可以先咨询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他们处理速度更快。如果数额较大或情况复杂,建议委托律师代理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