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关于周末加班的问题。根据您的情况,我为您梳理一下法律上的关键点。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这里的“休息日”通常指的就是周六、周日。所以,核心在于:公司是否给您安排了“补休”。如果公司安排了补休,那您周末上班,法律上视为用补休替换了加班费,您拿不到双倍工资,但可以换一天休息。如果公司既没有安排补休,也没给您支付双倍工资,那您就有权主张。这里需要特别注意一点:如果您的岗位实行的是“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那周末加班的计算方式会有所不同,需要看您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中对此是否有明确约定。但大多数普通岗位,还是适用标准工时制,即周末上班原则上算加班。现在,我建议您先做几件事:第一,确认公司是否给您安排了补休。如果没有,您可以直接向公司提出要求支付加班费。第二,收集证据。比如考勤记录、工作群里的加班通知、您自己记录的加班时间、工资单等。这些是您维权的“弹药”。特别是能证明您周末确实在工作的凭证,比如工作邮件、聊天记录、打卡记录等。第三,尝试与公司协商。先友好沟通,说明情况,表达您的诉求。很多公司是愿意协商解决的,毕竟打官司对双方都不好。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法定途径,也是最后的法律武器。仲裁时效通常是一年,从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所以不要拖太久。总结一下:周末上班,如果公司不安排补休,就应该支付双倍工资。先沟通,沟通不成再走法律途径。记得先把证据保存好,这是您最有力的支撑。希望这些能帮到您,如果还有不清楚的地方,随时可以再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