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公司提前10天通知要辞退员工,给的赔偿不一定就是大家常说的“N + 1”。
2、这里的“N”其实就是经济补偿。简单来讲,员工在单位工作,工作每满一年,公司就要给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要是工作超过六个月但不满一年,就按一年算;要是不满六个月,公司就给半个月工资的补偿。
3、“+1”就是代通知金。在几种情况下,公司要么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要么多给一个月工资,就能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比如,员工生病或者不是因为工作受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结束后,既干不了原来的工作,也干不了公司另外安排的工作;或者员工没办法胜任工作,公司给做了培训或者调了岗位后,还是干不好;还有就是签劳动合同时依据的客观情况有重大变化,合同没法继续履行,公司和员工商量也没就变更合同内容达成一致。
4、要是公司提前10天辞退员工,刚好符合上面这些情况,那就得给“N + 1”的赔偿。但要是不符合这些法定情况就辞退员工,那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得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赔偿员工,就是“2N”。所以说,具体给多少赔偿,得看公司辞退员工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