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在同一家企业连续干满十年的老职工,企业主动提解除劳动关系时,不能一概按统一标准判定责任,要结合实际情况拆分处理逻辑。
2要是职工本身出现明显过错,比如明知道单位有明确考勤制度还长期无故旷工,或是在职时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给企业造成直接重大经济损失,甚至因为触犯刑法被法院判处实刑这类情况,企业走正规流程完成告知后直接终止劳动关系,不需要额外给职工支付任何补偿。
3如果职工不存在上面说的这类过错,企业贸然单方面把人辞掉,本质上属于违反劳动法律的操作。按照现行劳动相关法规的要求,在同一家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职工,只要本人没有主动提出要签期限固定的劳动合同,企业必须和职工签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时间的长期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企业硬要解除劳动关系,职工可以主张拿到两倍于常规经济补偿的赔偿金。常规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是每干满一整年就发放一个月的工资,工作时间不满半年的部分折算成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但没到一整年的部分直接按一个月工资算,这里用作计算基数的月工资,是劳动关系解除前十二个月职工实际到手的全部应发收入的平均值,不是基本工资这类缩水后的数字。
4遇到这类纠纷的时候,职工可以先试着和企业的人事部门坐下来沟通协商,双方能谈出都认可的方案可以省去后续不少时间成本。谈不拢的话,要在从企业正式通知解除劳动关系那天算起的一年时间里,去对应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提交申请,提交材料前要把能证明自己工龄的材料、当初签的劳动合同、企业发的解除通知、过去一年的工资发放明细这类材料整理齐全,避免因为证据不足没法支撑自己的主张。
5现在不少企业对长期用工的合规性重视程度还不够,后续这类满十年工龄职工的劳动关系处置,会成为劳动法律服务里争议频发的细分领域,执业律师可以提前梳理不同行业用工的特殊场景,给企业提供前置的合规方案,也能帮职工更精准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