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合伙经营协议范本:
甲方:身份证号码:住址:
乙方:身份证号码:住址:
丙方:身份证号码:住址:
根据《合同法》 、 《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 丙叁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合作经营管理四川 物业管理公司达成一致意见, 签订本 协议,叁方共同遵守和执行。
第一条 合作事项 :以甲方 30%、 乙方 1
9.9%、 丙方 50.1%的出资比例合资成立四川 物 业管理有限公司;丙方负责合作事项的经营管理。
第二条 合作期限 :长期。
第三条 合作原则
(一)保密原则 :无论合作关系存续期间还是合作关系终止之后,叁方都必须对有关信息保密, 不得向任何另外第三人透露经营管理信息和技术。
(二)诚信原则 :甲、乙、丙叁方都应遵守诚信原则,不得在合作过程中弄虚作假,不得虚构支 出,不得隐瞒收入,不得从事损害合作方利益的任何事情。
(三)友好原则 :合作双方都应遵守友好原则,无论在合作过程中因任何事情发生任何分歧、争 执,甲、乙、丙叁方均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相互尊重,相互支持。
第四条 投资、收益分配和风险承担
(一) 本项目的收益分配比例为:甲方 30%、乙方 1
9.9%、丙方 50.1%。
(二) 经营管理中出现的亏损、风险和法律责任按上述比例承担。
(三) 对于本项目运作,甲、乙、丙叁方各按上述比例共同投资。
第五条 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按照 30%比例投资,按投资比例承担经营风险、法律责任,按投资比例分配经营利润。
2. 以书面形式向丙方提出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建议, 阻止不利于公司发展的行为并马上报告丙 方。
3. 开发客户并获得适当的报酬(但不另支付费用) ;不参与物业项目的具体日常工作管理,不干 涉丙方的正常经营管理活动;
4. 有权对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和审核。有权制止丙方经营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因 乙、丙方违法违规造成的损失,有权向乙、丙方追索;
5. 出席三方经营工作会议并就丙方经营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和重大决策事项发表意见和建议;
6. 积极支持和配合丙方的开展工作,共同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和品质;
7. 本合作协议有限期内, 不得与其他第三方开展同业合作。 维护乙、 丙方的声誉和形象,不做任何
损害乙、丙方利益的事情。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按照 1
9.9%比例投资,按投资比例承担经营风险、法律责任,按投资比例分配经营利润。
2. 以书面形式向丙方提出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建议, 阻止不利于公司发展的行为并马上报告丙 方。
3. 开发客户并获得适当的报酬(但不另支付费用) ;不参与物业项目的具体日常工作管理,不干 涉丙方的正常经营管理活动;
4. 有权对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和审核。有权制止丙方经营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因 甲、丙方违法违规造成的损失,有权向甲、丙方追索;
5. 出席三方经营工作会议并就丙方经营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和重大决策事项发表意见和建议;
6. 积极支持和配合丙方的开展工作,共同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和品质;
7. 本合作协议有限期内, 不得与其他第三方开展同业合作。 维护甲、 丙方的声誉和形象,不做任何 损害甲、丙方利益的事情。
(三)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按照 50%比例投资,按投资比例承担经营风险、法律责任,按投资比例分配经营利润。
2. 全权负责项目可行性经营评估、人员组织、成本核算和具体经营管理。
3.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成本核算,随时接受甲、乙方的财务审核。
4. 每月召开一次经营分析会,向甲、乙方报告当月经营状况、盈亏状况,对项目投资、亏损分担、 盈利分配及其他重大事项提出解决方案。
5. 建立健全物业管理规章制度,规范经营,不得发生违法违规及故意损害甲、乙方利益的行为。
6. 开发客户并获得适当的报酬(但不另支付费用) ;负责起草和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和相关文件。
7. 主动接受甲、乙方的监督和审核,积极采纳甲、乙方的合理建议。
8. 维护甲、乙方的声誉和形象,不做任何损害甲、乙方利益的事情。
第六条 财务管理及监管
(一)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由甲、乙、丙叁方讨论确定后执行。
(二) 每个项目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单独出具财务报表。
(三) 经营管理成本按行业规范以实际发生为准。所有经营管理成本费用能提供正式发票的必须 提供正式发票;不能提供正式发票的,应提供第三方出具的收据(盖章或摁手印) ;既不能提供正 式发票,也不能出具收据的费用,由甲、乙、丙叁方协商处理。
(四) 税费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规定计算并缴纳。
(五)员工工资、福利等按项目所在地行业标准执行;
(六)差旅费、交通费、住宿费、办公费等按财务制度规定的标准执行。
(七)每年度对经营利润按比例分配支付。
第七条 债权债务
(一) 甲、乙、丙叁方自行对自己的债权债务和法律责任负责,任何一方不为对方承担任何连带 责任。
(二) 本协议合作过程中, 因经营管理的需要共同产生的债权债务按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比例承担。 第八条 协议终止及清算
(一)发生以下情况之一,协议终止:
1. 经叁方协商一致,提前终止合作;
2.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 致使无法继续合作。
(二) 合作终止后, 应对合作期间的资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结算。
1. 固定资产按国家有关政策 和法规折旧,残值按第四条约定比例分配;
2. 经营管理的收益盈余按第四条约定比例分配;
3. 经 营管理中的共同债务按第四条约定比例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 甲、乙、丙叁方均应认真严格履行本协议的义务,任何一方违约,违约 方应向守约方按“投资比例×20万元”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二) 如遇不可抗力导致任何一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协议全部或部分义务,需及时通知另一方,并 提供有关部门或机构提供的报告、证明文件。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叁方可协商是否继续执行本协 议或修订协议。
第十条 其他
(一) 本协议未尽事宜以及经过管理过程中产生新问题, 协商处理或按相关法律执行。 经协商一致, 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具有相应法律效力。
(二)因为本协议或执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分歧、争议,叁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 成一致意见的,任一方均可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裁决。
(三)本协议壹式叁份,叁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叁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丙方(盖章) :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通信地址:
签订时间: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