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四十四小时,而且每七天至少休息一天,那么如果一周内休息两天,并不需要区分休息的是哪两天。所以单位进行正常时间调整是可行的。但是单位需要足额支付员工工资,请假时间补上来之后不得减少员工工资待遇即可。 依据《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