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朋友的公司在几个月以前开发了新的软件程序,但是一直没有申请成功,说是在新颖性上遇到了问题,但是不是很明白,所以请问一下有关于专利权的新颖性丧失是怎么样的?

帮助10人 3.5w浏览 匿名 2019-08-30 湖南株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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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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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一)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二)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三)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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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2019-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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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获得外观设计专利的条件有哪些
    我国专利法对外观设计作了如下的定义,即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这就是说,外观设计必须富有美感,并且能在工业上应用。我国专利法第23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这就是说,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条件是新颖性和独创性。因此,获得外观设计专利的应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1) 必须具有新颖性。
    新颖性是外观设计获得专利权的基本条件,就是说,获得专利的外观设计必须是前所未有的。我国专利法规定,对新颖性的判断:其时间标准以申请日为准;其地域标准,出版物上的公开采用世界标准,使用公开采用国内标准。也就是说,获得专利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且不相近似”。
    (2) 应具有独创性。
    许多国家把外观设计是否具有独创性作为是否授予专利权的一个条件。独创性主要是指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的外观设计相比应具有明显的特点,或者说“不相近似”。判断两个外观设计是否近似,应比较使用外观设计的同类的两个产品,看他们从整体上是否相似,对于近似的外观设计不能授予专利权。
    (3) 应富有美感。
    世界各国对是否具有美感作为授予外观设计专利的规定是不同的。美国、英国等并不把是否具有美感作为是否授予外观设计专利的一个条件。而德国、日本等国则将其人作为是否授予外观设计专利的一个条件。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外观设计应当富有美感。
    (4) 应适于工业应用。
    由于外观设计专利的目的是促进商品的交流和经济的发展,因此,授予专利的外观设计必须适于在工业上应用,即能够用工业生产的方式将外观设计置于产品之上。
    全文
    11 2019-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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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弃专利权声明经审查,不符合规定的,审查员应当发出视为未提出通知书符合规定的,审查员应当发出手续合格通知书,并将有关事项分别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登记和公告。放弃专利权的生效日为手续合格通知书的发文日。专利权人无正当理由不得要求撤销放弃专利权的声明。除非在专利权非真正拥有人恶意要求放弃专利权后,专利权真正拥有人(应当提供生效的法律文书来证明)可要求撤销放弃专利权声明。需要注意的是,放弃专利权声明,应当声明自申请日起放弃专利权。专利局收到放弃专利权声明后,由相应流程管理部门予以登记和公告,放弃专利权的生效日为所放弃专利的申请日。
    全文
    7 2020-09-15 16: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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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专利失败,请问专利权的新颖性丧失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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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下申请专利的发明不丧失新颖性?
某特定的产品在专利申请前提出之前就已经在登记机构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展出不会丧失新颖性,此外,被相关部门登记之前,产品就在相关学术会议、技术会议上发表,也不会丧失专利权的新颖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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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不丧失新颖性的情形是哪些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不丧失新颖性的情形是哪些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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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帮信罪获利多少怎么判断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判定“帮信罪”非法获利的相关标准,若达到了支付结算总额超过20万元且非法获取数额达到1万元的标准,即构成了“帮信犯罪”。
在常规情况下,此类案件通常将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等相应刑罚,然而具体刑期的判决则往往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帮信行为”仅在情节严重时方能构成犯罪。
法律明确指出,具备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者,均应视为刑法所定义的“情节严重”:
(1)为三个及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2)支付结算金额超过20万元的;
(3)非法所得超过1万元的;
(4)两年内曾经因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而受到过行政处罚,之后再次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5)被协助对象实施的犯罪行为导致严重后果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择一重处】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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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需要符合新颖性要件即可申请专利吗
如果只符合新颖性要件肯定不能申请专利,专利除了需要具有新颖性之外,还需要具有创造性和实用性,比如本人作出的这项发明虽然具有新颖性,但没有任何实用性,在日常生活和产业中不能产生任何积极的效果,是不会被授予专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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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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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需要符合新颖性要件即可申请专利吗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只需要符合新颖性要件即可申请专利吗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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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专利权的法定许可与强制许可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解析:
两者之间的显著区分在于,法定许可是借助于法律的明确规定来赋予被允许的使用方式,只要满足相应条件,任何人均可自由行使这种权利,且这种使用不具备特定的限制对象。
但强制许可则需要在使用前先行提出申请,经过主管机关的授权才能进行实施,并且使用者必须对著作权人给予一定程度的补偿。
若没有得到主管机关的批准,那么该行为将归属于违法范畴无法进行。
也就是说,申请获取使用权的个人或组织,应
首先向著作权人提出使用许可的申请,如遭到著作权人的驳回,只有当这类许可的申请被拒绝之后,申请人方有资格去向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提出强制许可的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一)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四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
(二)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为消除或者减少该行为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的。
第四十九条
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快速解决“知识产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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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败诉以后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若法院首次做出裁定不予离婚,则六个月之后可再次提出诉讼请求。
然而,若符合“新情况”或“新理由”的条件,则不受六个月期限的约束。
这里所说的“新情况”与“新理由”,通常是指在法院首次作出裁定不予离婚后,当事人出现了能够充分证明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的事实、原因,或者其中一方对另一方构成了威胁到生命、人身安全等严重犯罪行为的可能性,亦或是存在其他明确无法再维持共同生活的严重情形与理由。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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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权的新颖性标准有哪些?
(1)发明或实用新型不属于享有技术;(2)在专利申请提交前,没有同样的发明创造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3)专利申请提交前,在国内没有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4)在该申请提交前,没有同样的发明创造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专利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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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总裁董事分别有什么权利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董事所享有的各项权力:
首先,他们有权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各种决定及相关决策事宜,以确保公司日常事务得以妥善处理;
其次,董事们享有出席董事会会议并具有相应的决议权力;
再者,他们也被赋予了在外界场合中代表公司履行职权的重要职责。
当选为董事的人选可经过股东大会或者职工民主投票这两种方式产生,其中既包括股东亦包含非股东人士。
针对有限责任公司而言,若其股东数目较少且规模也相对较小的话,则可以考虑设立执行董事而无需设立完整的董事会。
在此种情况下,执行董事通常会兼任公司总经理的职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九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
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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