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生育时,从预产期前的15天开始,顺产产假128天,难产的(即剖腹产)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另外,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问题二:男职工的陪护假期规定是什么?
答: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陪产假(亦称护理假)的期限,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妻子生育期间,男方享有15天护理假(国家法定节假日不计入)。并且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护理假的,享受10天的生育津贴。
问题三:生二胎是否可以享受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是什么?
答:女职工生育二孩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可按照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享受相关待遇。目前,江苏省的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生育津贴是职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