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你好,女方走了一个星期了,也联系不上怎么办呢?家里还有两个孩子,我如果去起诉她法院会怎么判,我们名下还有房子在还房贷,如果二审判离的话孩子归谁财产怎么分联系不上人?谢谢

4w浏览 匿名 2019-12-01 江苏徐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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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3条
  • 刘备律师
    刘备律师
    一般情况下孩子是一人带一个,对方既然不要孩子那么你全带,对方要支付抚养费。房子还有贷款,除去贷款,剩余的你可以给对方一些补偿,不过要扣掉孩子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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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2019-12-01
  • 王飞律师
    王飞律师
    需要了解具体情况的,如需律师帮助请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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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9-12-01
  • 张威响律师
    张威响律师
    你好,离婚诉讼涉及感情破裂,子女抚养,共同财产债务的承担等,可以来所面谈详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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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2019-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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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名下还有房子在还房贷,如果二审判离的话孩子归谁财产怎么分联系不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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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离婚的话女儿这处房子归谁所有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我们离婚的话女儿这处房子归谁所有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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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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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子归我,复婚的话归属哪一方?
房屋在离婚时已经约定了归一方所有,即使是复婚也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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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跑出路被电动差点撞到摔倒谁负责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对各种因素进行全面深入的评估剖析后,我们不难发现,一般的责任归属往往是依赖于双方在事件中所扮演角色的正反面以及谁更有可能引导或引发该事件的关键性错误来加以判断和决定的。
具体来说,对于交通事故的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依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产生的影响以及他们的过错程度的严重与否,从而确定出当事人应负的责任。
例如,若机动车驾驶人有明显违反驾驶规定的行为,那么机动车就需要承担起全部的责任。
然而,如果机动车驾驶人在正常行驶过程中并未出现任何违规行为,而孩子却在马路上乱跑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那么机动车驾驶人只需要承担主要责任,而孩子的父母由于未能尽到监护职责,将承担次要责任。
在此情况下,相关当事人应该根据他们自身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换句话说,如果当事人的行为是导致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那么他就必须承担主要责任;
反之,如果当事人的行为只是导致损害后果发生的次要原因,那么他就只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涉及到人身伤害时,侵权者必须向受害者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所需的合理费用,以及因为误工而减少的收入。
如果受害者因此致残,侵权者还须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如果受害者不幸身亡,侵权者还须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
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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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话女儿这处房子归女儿所有吗?
明确赠与女儿并登记在女儿名下归女儿。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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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不正当男女关系是否涉及法律责任
[律师回复] 解析:
在现今中国的法律框架下,涉及不当男女关系的情形通常被视为个人的隐私范围之内。
然而,倘若此类不当关系所导致的某些行为触犯了相关法规,便可能受到如下惩罚:
轻则处以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以人民币五百元以下罚款,重则可能遭遇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且同样需支付五百元以下罚款。
具体而言,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发送含有恐怖内容或威胁性质的电子邮件以图危害他人生命及财产安全;
二是公然嘲笑、诽谤、传播虚假信息以中伤他人名誉;
三是编造谎言恶意诬告他人,意图使其承担刑事责任或社区管理处罚;
四是对证人和其近亲实施直接威胁、侮辱、暴力侵犯或报复行为;
五是长期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性信息,严重扰乱他人正常生活秩序;
六是从事未经授权的私人侦查、录像录音、窃听窥探他人隐私等非法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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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水道反水把家里淹了家中无人责任归谁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下水道反水的责任承担事宜,具体为:
1.若户主家中的下水道反水,原因在于楼体外的窨井处下水管的总管道发生堵塞,考虑到该管道乃小区公共设施之一,物业需依据合约规定适时加以维护及管理,业主由此享有追究物业责任的合法权益;
2.倘若楼下其他住户擅自对自家下水管道进行改造,从而导致下水管道频繁出现反冲现象,那么楼下业主应为此承担主要责任。
对于财产损失的赔偿,应以损失发生当时的市场价格或其他合理方式予以计算。
在损害发生之后,当事人可就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展开协商。
如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赔偿费用应一次性支付;
若一次性支付确实存在困难,可选择分期支付,但被侵权方有权要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依照本法第三编有关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及时答复业主对物业服务情况提出的询问。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婚后男方买房房产归属权如何确定
[律师回复] 解析: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有一方采用其个人财产购置房产并获得产权证书,那么该房产应当归属于购买者这一方。
当面临离婚财产分割问题时,另一方不享有任何权益。
2.在婚后,无论产权登记在何一方名下,只要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则这套房产无疑应被视为夫妻共有的财产。
3.假设夫妻中有一方在婚前全额付款购置房产,无论是在婚前还是婚后获得了产权证书,那么这套房产都将被认定为是该方在婚前所购,离婚之后,另一方无权对这套房产提出分割要求。
4.在婚前购置房产,婚后再追加另一方作为产权共有人的情况下,该房产将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
在此种情况下,若双方均无过错,则原则上应平均分配。
5.婚前全额付款购置房产,且购房合同上载明两人姓名,但未作特别约定的,则该房产应被视为共同所有。
也就是说,在出售或抵押房产时,需由双方共同完成。
如有约定份额,可按照约定的比例分别持有房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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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买房子买不买车位?
买房后买不买车位要看房子在那个城市,跟当前本区域停车难易程度对比一下就知道了。像一线城市的话还是建议买车位。只要是车位基本都是收费的,不收费的就会被贴条,这种情况肯定是买车位的好。如果像二三线城市,只要车有车位就停,而且都不收费,那就没有买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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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劳动关系有几种形式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劳动过程实现的方式不同,可以将其划分为直接参与并实施劳动过程的劳动关系以及间接地推动和完成劳动过程的劳动关系两种类型。
其中,直接实现劳动过程主要是指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确立了劳动关系之后,通过自己直接组织劳动者投身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形式开展工作;
而间接实现劳动过程则是指在建立劳动关系之后,采用劳务派遣或者借调等手段,让劳动者为其他单位提供服务从而完成具体的劳动过程。
按劳动关系的具体表现形态来看,又可以细分为常规形式(也就是在通常状况下所呈现出的劳动关系)、停薪留职形式、长期休假形式、待岗形式、下岗形式、提前退休形式、应征入伍形式等等。
再从用人单位的性质角度出发,还可以将劳动关系进一步区分为国有企业劳动关系、集体企业劳动关系、三资企业劳动关系、私营企业劳动关系等多种类型。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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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孩子离婚房子归谁,孩子名下的房子又归谁?
父母若将所购房屋无偿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实际上是父母对子女的财产赠与,且不动产经过办理登记即为实际交付履行,赠与关系成立。根据法律规定,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的唯一合法凭证,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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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判了缓刑但同案上诉发回重审合法吗
[律师回复] 解析:
(1)若原判决在事实上存在模糊不清或证据不足等情况;
(2)或者涉及到审判程序上的瑕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如果发现在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过程中存在下列任何一种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都应依法裁定撤销原判,并将案件发回原审人民法院进行重新审理:
(1)违反了关于公开审判的相关规定;
(2)违反了回避制度的规定;
(3)剥夺或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会对公正审判产生不利影响;
(4)审判组织的组成不符合法律规定;
(5)以及其他任何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会对公正审判产生不良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
【罚金数额的裁量】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
【罚金的缴纳、减免】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
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
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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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企业职工劳动关系可以转移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办理离职手续过程中,请务必将原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文件妥善保管,以便在后续调动档案时使用。
其次,当您开始新的职业生涯后,新单位会向您发出调档函或者接收函,您必须确保函件上明确指出您已经在此公司内开始了全职工作,并需要进行人事档案或户口的迁移。
同时,请务必详细注明档案转移的具体地址。
若贵单位并不具备人事代理权限,那么您可能需要前往该单位所依托的人事局,请求其为您的接收函加盖公章。
在申请过程中,您需携带单位接收函以及与之相关的劳动合同,部分情况下还可能需要提供介绍信等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挪用公款100万并归还会受到什么处罚
[律师回复] 解析:
将公共款项用于私人用途,这其中既包含了挪用人本身对其进行的使用,也包括了将这些公款提供给其他人使用。
然而,若挪用的公款是提供给私营企业或私有公司使用的话,那么这种行为便属于将公款擅自供私人所用的范畴。
对于挪用那些正在产生利息或是需要支付利息的公款来供个人使用的情况,如果涉及到的金额达到了较大的程度,并且已经超过了三个月的期限,但是在案发之前,这些公款的本金被全额归还,那么可以考虑给予减轻处罚甚至是免于处罚的处理。
然而,对于给国家和集体带来的利息损失,应当予以追回。
如果挪用的公款金额极为庞大,且已经超过了三个月的期限,但是在案发之前,这些公款被全额归还,那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予减轻处罚的处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
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挪用公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三)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四)其他严重的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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