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是能够的:当事人再次实现就业后,能够把本人的社保关系转进新的用人单位续交即可。
一,当事人能够参照如下解决社保的转接手续:
1,单位解决保险关系的转移:凭单位介绍函、被代理人员停保手续和《工人社会保险手册》到相关的人才服务中心解决;
2,提供户口所在地的社保组织开出的社保转移证明原件(注明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社保组织的户名、帐号和开户行名称,并盖社保组织公章。该证明3个月以内有效。)和身份证复印件1张(身份证需在同一张A4纸上复印正面和背面)。
二,辞工后,社保续交:
1,参保人员在省内流动,只需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基金不再转移。参保人员跨省转移接续养老保险的,转移模式依然为“双转移”,即个人账户基金和兼顾基金都要转移。能够解决社会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2,解决方式为:工人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或自谋职业者可携带身份证、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医疗保险手册、卡,到当地社会保险组织解决社保关系接续手续,
第二月按季或按年交纳社会保险花费;
3,具体能够事先询问当事人户口所在地或者新的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保部门的工作人员,以另一方的答复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