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孩子判给男方,女方再婚可把孩子要回吗
[律师回复] (一)女方再婚想要回孩子抚养权,首先可以和男方友好协商,就变更抚养权达成一致后签订协议,这样能和平解决问题。
(二)若协商无果,女方可向法院起诉。在诉讼过程中,要收集能证明存在法定情形且自己抚养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例如男方患严重疾病或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孩子、男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相关证据;孩子满八周岁且愿意跟随女方生活的证明;自身经济状况良好、有稳定居住环境等有利于抚养孩子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