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两千一三年在吉林省延吉市退休的退休职工。在我退休时,社保局给我算的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核定表里显示,累计缴费年限 43.8 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是 18.3 年,视同缴费年限是 25.6 年。完了后续他计算基础养老金时。他使用的缴费年限呢,用了 43 年,把后边的那个零点八年,补充:我现在需要的是这个 0.9 年这个工龄,得找回来呀。我找过他们社保局的,他们拿 28 号文件的这个实施细则,吉林省吉林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养老金计发办法,有关操作问题说明啊,在这这里边儿的一句话来对我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根据《社会保险法》及相关规定,养老保险待遇的计算应当准确无误。如果您认为社保局在计算您的养老金时存在错误,您可以要求社保局重新核算。如果社保局不予重新核算或您对核算结果仍有异议,您可以向上一级社保机构申请复核,或者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您的权益。建议您准备好相关材料,包括您的退休审批表、养老保险缴费记录等,以便在申请复核或提起诉讼时作为证据。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