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认定书包括逃逸处罚吗
[律师回复] 发生交通事故后,不少当事人会误以为交管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里会直接写明对逃逸方的处罚结果,实际上二者完全属于不同流程,不能混为一谈。
交通事故认定书本质是交管部门经过现场勘查、技术核验后出具的证据类文书,只会客观记录事故事实,拆解事故成因,划分各方事故责任,本身不具备行政处罚的法律效力,不可能直接夹带处罚内容。
如果查实存在逃逸行为,交管部门会单独走行政处罚流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条作出罚款,暂扣或吊销驾照,短期行政拘留的处理,所有处罚内容都会在专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里列明。要是逃逸情节严重达到刑事犯罪标准,案件会直接转入刑事立案程序,最终由法院通过审理确定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作出对应的刑事判决。
唯一和逃逸直接相关的内容只会体现在事故认定书的责任划分环节,一般默认逃逸方承担事故全部责任,除非有实打实的证据能证明另一方本身也存在过错,才会适当减轻逃逸方的责任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