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做监理工程师的,我们监理公司今年业务不景气,公司打算安排待岗,请问我可以拒绝待岗吗?他又不说辞退怎么办?能不能拿到经济补偿金?不签合同的
[律师回复] 当然可以拒绝待岗安排。待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的情形,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协商一致才能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因此,如果公司单方面要求你待岗,你有权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接受。
如果公司未与你协商一致就安排待岗,且你对此安排不满意,你可以尝试与公司进行沟通,明确表达你的意愿和担忧。若沟通无果,而公司又未明确表示辞退你,你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1. 收集证据:保存与公司沟通的记录、待岗通知、工资支付凭证等相关证据,以备将来可能的法律纠纷。
2.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公司存在违法行为,如未按时支付工资、未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等,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公司纠正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3. 申请劳动仲裁:如果与公司协商无果,你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工资、经济补偿等。
4. 提起诉讼:如果仲裁结果不满意,你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关于经济补偿金的问题,如果公司因业务不景气而安排你待岗,且未与你协商一致,最终导致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你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标准通常按照你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来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另外,由于你提到公司未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如果公司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你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你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你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
总之,面对公司的待岗安排,你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和情况选择是否接受。如果公司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你应积极主张自己的权益,并通过合法途径寻求法律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