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逃嫌疑犯怎么判定自首
[律师回复] (一)对于在逃嫌疑犯及其亲友来说,若想认定自首,嫌疑犯可以主动、直接向公检法等机关投案。
(二)若嫌疑犯一开始没有主动投案,亲友可规劝、陪同其投案,或者直接送其投案,之后嫌疑犯如实交代罪行即可。
(三)当罪行未被发觉,嫌疑犯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司法机关盘问、教育时,应主动交代罪行。
(四)嫌疑犯如实交代主要犯罪事实,若是共同犯罪,还需交代所知同案犯。若供述后翻供,要在一审判决前又如实供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