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迁移员工可获得赔偿金吗
[律师回复] 很多劳动者碰到公司整体搬迁的情况,第一反应就是自己能不能拿到额外的补偿,其实这类问题没有统一的标准答案,所有判定的标尺都围绕劳动合同履行的实际状态展开,背后对应的是劳动合同法中针对客观情况重大变更的明确规则。
如果公司的新址还在同一个城市的行政管辖范围内,搬迁的跨度很小,员工调整出行路线之后通勤时间没有明显拉长,日常接送孩子、照料家庭的原有节奏基本不受干扰,这种搬迁属于企业正常经营过程中的场地调整,没有从根本上打破当初签劳动合同时双方默认的工作地点条件。哪怕员工执意以公司搬迁为理由主动提交离职申请,企业也不用承担额外的经济补偿支出,劳动者应当按照调整后的工作地点继续完成岗位对应的工作内容。
要是公司直接跨出原有城市的行政边界落地新场地,或是在同一个城市里跨了大半个行政区搬迁,让原本通勤半小时就能到岗的员工每天要多花一两个小时在路上,每月通勤开销多出几百甚至上千元,个人和家庭的原有生活安排完全被打乱,这种情况就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没法预料的客观情况出现重大变化,原有的合同内容已经没法正常落地执行。这种时候企业不能直接要求员工必须到新址报到,也不能直接按旷工辞退员工,得先拿出合理的变通方案和员工沟通,比如开通直达的通勤班车、按月发放足额的交通补贴、弹性调整上下班打卡的时间。双方谈不拢达成一致调整方案的前提下,企业要么提前三十天用书面形式告知员工后续安排,要么直接多给员工发放一个月的全额工资,之后可以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时长核算,每干满一整年就发放一个月的平均工资作为补偿,工作时间满六个月但不满一年的按整年算,不满六个月的直接发放半个月的平均工资。
有些员工在公司搬迁之后,主动收拾个人办公物品到新场地正常出勤上班,双方用实际行动认可了新的工作地点安排,后续劳动合同继续按新的状态正常履行,企业不需要向员工支付任何额外的补偿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