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过错赔偿案件能否单独起诉
[律师回复] (一)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时,要基于过错方过错行为提损害赔偿请求,需在离婚诉讼同时提出,避免单独起诉不被受理。
(二)无过错方作为被告且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规定提损害赔偿请求的,可在离婚后另行起诉。
(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一审未提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提出的,法院先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另行起诉;若双方同意由二审法院一并审理,二审法院可一并裁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规定,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就此单独提起诉讼。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一并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