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破产财产撤销权后向谁要回财产
[律师回复] 在企业破产的情况下,破产财产撤销权很关键。简单来说,就是在破产程序启动前的一段时间里,如果债务人有欺诈逃债或者损害公平清偿的动作,管理人能向法院申请撤销这些行为,把相关财产追回来。
当管理人行使这一权利后,就得向相对人要回财产。比如债务人无偿把财产送给别人、用明显不合理低价买卖东西、给没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等,这些都属于可撤销行为。管理人向法院申请撤销后,从这些行为里拿到财产或好处的相对人,就得返还财产。毕竟他们是直接获利方,财产得从他们这儿追回来。
要是相对人已经把财产转给了第三人,就得看第三人是不是善意取得。如果第三人是善意取得,那他不用返还财产,但转让财产拿到的钱要算成债务人的财产。要是第三人不是善意取得,那就得返还财产。大家遇到这类复杂的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人士,保障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