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侧翻理赔遭拒,孙洪涛律师代理维权全额获赔河北省怀来县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脱敏案号) 原告:XX公司,住所地:脱敏地址。 法定代表人:DHP, 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孙洪涛,河北格诺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XX公司,住所地:脱敏地址。 负责人:LS L, 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MXH, 男,脱敏出生信息,汉族,被告单位员工。 原告XX公司与被告XX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 2025 年 8 月 5 日立案,原告申请鉴定后案件中止,2025 年 11 月 10 日恢复审理,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原告代理人孙洪涛、被告代理人 MXH 到庭应诉,本案审理终结。 原告诉讼请求:1. 判令被告赔付车辆损失 329800 元、鉴定费 16490 元、施救费 15000 元,合计 361290 元;2. 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理由:原告系重型半挂牵引车车主,为主车投保车损险,保险期内驾驶员驾车发生单方事故,车辆推定全损。原告理赔遭拒,诉至法院并提交事故认定书、保单、鉴定报告、费用票据等全部证据。 被告辩称:鉴定残值定价偏低,挂车未投保应扣除对应施救费,鉴定费、诉讼费属于间接损失不予赔付。 法院审理查明:案涉主车投保车损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有效期内,交警认定驾驶员全责。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出具报告,车辆修复费用超保险
律师价值:孙洪涛律师代理受损车企起诉保险公司,完整梳理事故、投保、鉴定、费用全套证据,围绕残值、施救费、鉴定费法律依据有力抗辩,法院采纳全部核心主张,帮当事人追回三十余万元保险理赔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