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伤医疗待遇工伤医疗待遇包括
工伤医疗费用、康复性治疗费用、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
(1)工伤医疗费用。工伤职工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工伤、
职业病,所需医疗费用符合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规定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康复性治疗费用。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费用支付也是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就业需要,经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一般采用限额支付方式。
2、
伤残待遇
伤残待遇包括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伤残津贴、生活
护理费。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十级的,按照
伤残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给本人补助金。一至
十级伤残职工一次性补助金的标准分别为24~6个月的本人
工资。
工作性的伤害可能是由于当事人自己不小心所造成的,或者是因为单位所提供的一些条件确实没有那么周到,而导致一些意外的事故的发生,但不管怎么样都需要进行一个相关费用的赔偿,具体的费用当中实际上包括必不可少的医疗费用和营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