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项
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
土地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4、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征地补偿有三大块,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费是直接支付给被征地人的,土地补偿费给村集体。
5、土地补偿费由村集体统一分配,具体如何分要经村民代表大会决定,但在分配时,或者是所有村民都有权平均分、然后由村里给被征地人另行调配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