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一年未认定
工伤的维权,如果存在法定的时效中止、中断的事由,可以提起
行政诉讼。如果不存在法定中止、中断事由且有
证据证明用人单位确认工伤情况,可以先
申请劳动仲裁,待
仲裁庭出具裁定或者不予受理通知后,直接向公司住所地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请求法院认定为工伤并请求工伤
赔偿。也可以向法院提起
人身损害之诉,通过请求人身
损害赔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
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
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
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