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我在一家物流公司工作,雇主从4月份的薪水一直无给发,但是我的薪水还无给发,请问这样的事情我的薪水还能拿到吗?

4.3w浏览 匿名 2019-01-02 江苏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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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人单位应当以货币形式按照确定的薪水支付周期足量支付薪水,不得拖延或者克扣。实行月、周、日、小时薪水制的,薪水支付周期能够按月、周、日、小时确定。实行计件薪水制或者以完成肯定任务计发薪水的,薪水支付周期能够按计件或者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商定,但支付周期超出一个月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商定每月支付薪水。实行年薪制或者按考核周期支付薪水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商定每月支付薪水,年终或者考核周期期满时应当结算并付清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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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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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停工薪水还发吗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伤残等级发给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期间,停发停工留薪期待遇,因伤情不能工作的,由用人单位发给生活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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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车位20年后无偿使用合法吗
[律师回复] 解析:
是这样的。
当二十年的租赁期限届满时,将会自动延长有效期以使得业主得以继续使用该车位。
这里所说的“人防车位”,特指位于人防工程中的车位,其使用权乃是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赋予建筑物建设单位的。
另一方面,建设者们有权将人防车位的使用权转让给个人及企业单位。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租赁的最长时限可设定为二十年,然而,为了达到销售的目的,租赁合同通常都会明确标注租赁期限期限长达二十年且赠送五十年使用权,或者约定其使用权与通过购买所取得的地下停车场物业具有相同的使用年限。
因此,这类停车位即便在二十年租赁期满之后仍能正常使用。
换句话说,其拥有的使用权期限可以等同于住房的使用寿命。
请注意,人防车位并不具备买卖的资格。
总而言之,人防车位是指那些坐落在人防工程内部的车位,它们的使用权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赋予建筑物建设单位,而建设者则有权将这些车位的使用权转让给个人及企业单位。
至于租赁期限,最长只能设置为二十年,但是在超过二十年的情况下,仍然可以选择继续租赁并使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快速解决“交通事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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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无力还款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
若被执行人确实无力偿付欠款,以下是几种可行的解决办法:
首先,尽最大努力先偿还一部分欠款以展示自身良好的还款意愿,这或许能引起债权人撤销诉讼之意。
其次,可尝试与债权人进行协商,达成分期还款或者推迟还款的协议,亦或是请求亲朋好友借款先行偿还贷款,待日后有能力时再归还给亲友。
当面临诉讼时,务必积极参与庭审,力求在法庭上达成分期还款或限期还款的共识。
若法庭未能予以支持,则需在规定期限内全额偿还债务,否则债权人有权申请强制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已纳入征信系统的信贷业务,逾期未还款必将导致信用记录受损,进而对未来的房屋贷款及汽车贷款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电动车有牌无证可以开吗
[律师回复] 解析: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两轮电动车未悬挂牌照或者持有有效证件的情况下进行道路通行活动是一种明文规定的违法行为。
2.电动车的全新国家标准在2018年5月15日予以对外公布并生效,自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全面施行。
依照新国标所设定的规定,电动车辆可以被详细地划分为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以及电动摩托车三大类别的范畴。
其中,电动自行车将按照非机动车的管理模式进行处理;
而电动轻便摩托车与电动摩托车则被归为机动车范畴内,必须要上机动车牌照、通过驾驶员考试以及购买相应的保险等各项条件后方可允许上路行驶。
3.出于对新规颁布之前,诸多企业已生产并且出售相当数量的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车这一现实状况的充分考虑,新规则特意设置了长达3年的过渡期限。
在此期间,这些非国标电动车可以先行挂载临时牌照,并且直至2023年3月之间仍可继续在道路上行驶,但自此之后,任何未获得合法许可的电动车均严禁在公路上行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的车辆,是指在道路上行驶的下列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机动车是指各种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非机动车是指自行车、三轮车、人力车、畜力车、残疾人专用车。
第四条
凡在道路上通行的车辆、行人、乘车人以及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都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五条
机关、军队、团体、企业、学校以及其他组织,应当经常教育所属人员遵守本条例。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任何人都有劝阻和控告的权利。
第六条驾驶车辆,赶、骑牲畜,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
第七条
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行人,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
遇到本条例没有规定的情况,车辆、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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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随意降我薪水违法吗
公司要降低员工薪水,法律上没有禁止性规定,只不过需要遵守限制性条款,按照法定程序来。不过,因为实际中各种情况不同,有些公司随意降低员工薪水,这一行为违不违法,首先得按照下面的判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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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律师没有签代理合同无效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1.直接与该律师取得联系:
在任何情况下,您均可首选直接联络这位律师,询问他/她为何未能于合同之上签名,以此作为解决问题的第一步。
若律师未能给出合理解释或者承认自身无法完成签约手续,那么您便有充分理由要求其归还您所支付的全部或部分律师费用。
2.主动与律所进行沟通协调:
如果经过多次尝试,律师仍无法妥善处理未签订合同事宜,您可考虑与律所的高层领导或管理团队取得联系,详细阐述相关情况,并请求他们协助解决此问题。
3.寻求法律援助:
倘若您坚信律师未履行签约义务已构成违约行为,您有权寻求法律援助,并寻求专业律师的协助以解决可能出现的纠纷。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您已经支付了律师费用,但律师未能在合同上签字,也不代表您将失去获取法律援助的机会。
您完全可以咨询其他律师或法律机构,以便更好地了解自身权益以及可能采取的有效解决措施。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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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逾期短期内无法还钱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1.寻求亲友援助。
在面临小额信用贷款无法按期偿还时,寻求亲戚朋友的帮助是最为直接有效的方法。
这种方式在日常生活中常常是人们的首要选择,待个人经济状况得以改善后,即可立即偿还借款。
2.申请展期处理。
许多贷款机构都提供贷款展期服务,若借贷人的小额贷款不幸出现逾期现象,可考虑向贷款机构申请展期。
只要借贷人具备充足的理由,相信贷款机构定会酌情考虑。
通过申请贷款展期,借贷人既无需承担额外的罚款,同时自身的个人信用记录亦不会受到负面影响。
3.巧妙运用信用卡还款。
倘若借贷人拥有信用卡,则可用其提取现金以偿还小额贷款。
通常情况下,小额贷款的贷款额度并不高,个人可将用于日常生活开支的款项用于还款,而在日常生活中尽量多地使用信用卡进行消费。
如此操作,实际上也相当于利用信用卡进行还款。
因此,借贷人完全可以借助信用卡来偿还小额贷款。
4.申请分期付款。
对于确实无力按时偿还贷款的人士,应积极与信贷公司协商,争取延长还款期限或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逐步偿还欠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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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工伤停工薪水还发吗?
工伤职工在停工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伤残等级发给伤残待遇。期满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期间,停发停工留薪期待遇,因伤情不能工作的,由用人单位发给生活津贴,其标准不得低于因病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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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驾驶证扣了4分新领小车驾照是满分吗
[律师回复] 解析:
这将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如今国家实行的正是机动车驾驶证和行驶证的绑定制度,即无论是摩托车违规行为,抑或是汽车违规行为,都会对同一本驾驶证进行扣除分数的处理。
因此,如果您的摩托车出现违章情况被扣分,那么这些扣分项将会直接影响到您所持有的驾驶执照的分数。
然而,要注意的是,尽管摩托车的违章扣分情况可能会影响到您驾驶执照的正常使用,但并不会对您参加驾驶考试造成任何影响。
不过,当您购买新的汽车并且需要为其上牌时,如果您摩托车的车主姓名与您计划购买的汽车车主姓名相匹配,此时您将需要先消除摩托车的违章记录,以免影响新购车的上牌手续。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快速解决“交通事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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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员工主责,雇主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归属问题,究竟应由雇主负责还是驾驶员自行承担,这无疑不是一个可以轻而易举作出决定的事情。
因为对于这一问题的解决,我们必须依据事故的实际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和探讨。
首先,倘若驾驶员与雇主之间确实存在合法有效的雇佣合同或者劳动关系,那么在绝大部分情况下,雇主理所当然地应该对驾驶员的行为负有法律责任。
换句话说,假如驾驶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不幸引发了交通事故,那么赔偿责任往往会落到雇主身上。
其次,若驾驶员与雇主之间并不存在雇佣关系,例如朋友间无偿借车的情况,且车辆本身状况良好、驾驶员持有有效的驾照,那么在此种情形之下,赔偿责任很可能将由驾驶员本人独自承担。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摘茶叶摔倒了雇主需要赔付吗
[律师回复] 解析:
若采茶工人在执行工作任务的期间与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导致摔伤,作为雇主则可能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之规定,在个人间形成劳务关系的背景下,如果提供劳务的一方因此类劳务受到人身伤害,那么接受劳务的一方则须对该伤害负起承担侵权责任的义务。
然而,若提供劳务的一方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接受劳务的一方在履行了侵权责任之后,有权向有过错的提供劳务的一方进行追偿。
针对采茶工人摔倒这一特定情形,我们需对雇主及采茶工人双方的过错情况及其严重性进行深入分析。
若雇主未能为采茶工人提供安全可靠的工作环境,亦或是未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与培训,从而导致采茶工人受伤,那么雇主可能需要承担较大比例的赔偿责任。
反之,若采茶工人自身亦存在过失,例如操作失误等,那么雇主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便可相应地予以减轻。
另外,倘若采茶工人受伤系由第三者的侵权行为所致,那么受伤的采茶工人有权直接向该第三者提出赔偿请求,而雇主在向采茶工人支付赔偿金之后,同样享有向该第三者进行追偿的权利。
以上即为法律层面的相关规定,如您遭遇类似问题或希望获取更为专业的法律意见,请及时寻求律师的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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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可以给我们降薪吗
法律没有统一标准。各地需要按经济发展程度和每个企业生产经营状况适度调薪。因为疫情影响,企业可能会面临一些困境,向员工说明情况,员工自愿协商一致降薪,法律层面是允许的。但这种协商需员工签字确认,强制通知决定员工集体降薪,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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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从别人手里承接项目,人员死亡可以赔钱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当行为人在进行承揽业务过程中导致承揽人员死亡时,作为委托方的定作人通常无需为其负责。
但若此种情况被判定为工伤事故,那么应根据相关的工伤保险法规给予相应的赔偿。
另外,若是双方构成了劳务合同关系,则责任便落到提供劳动力的一方身上,接收劳务的组织需要为此承担赔偿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第一千一百九十三条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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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给无薪加班费怎么办?
单位不支付加班费员工可以举报到劳动部门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申请仲裁时,要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加班费是加班员工享受的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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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开车无责任撞死人要承担什么责任
[律师回复] 解析:
若驾驶车辆意外地造成人员死亡事件,无论责任归属如何,通常情况下都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仅需针对民事损害给予适当补偿即可。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相关规定,当行为人因违反交通运输安全法规引发重大事故,并导致人员死亡的严重后果时,如能证明个人对这起事故负有全部或者主要责任,那么就有可能被认定为交通肇事罪,进而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等法律制裁。
此外,若事故责任主要在于机动车一方,那么还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例如,若抢救费用超出了责任限额,或者机动车驾驶员未购买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甚至在事故发生后选择逃离现场,那么这些情况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将有权先行垫付相关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税后年薪30万,税前多少钱
[律师回复] 解析:
(应缴税款)30万元,其税前金额达到了37.5万元。
这是因为按照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我们需要从个人可支配收入中扣除20%的比率,即扣除7.5万元。
然而,实际的纳税额还需视具体情况而定,因为不同的情况所允许抵扣的免税额不尽相同,因此税前金额可能会略有差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陕西省交通事故4级伤残赔付是多少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涉及交通事故导致四级伤残的案例中,我们应该遵循法定的规定来计算残疾赔偿金。
具体地说,这个数字是等于受害者所在地在过去一年内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百分之七十再乘以二十年。
此外,受害者还有权向肇事方提出以下项目的赔偿请求:
首先,是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其中包括以下各项:
第一项是死亡赔偿金,这是按照受害者所在地在过去一年内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标准,按照二十年进行计算的。
但是,如果受害者超过了六十周岁,那么他/她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就会减少一年的赔偿年限;
而对于七十五周岁以上的受害者来说,他们只能获得五年的赔偿。
第二项是丧葬费,这是按照受害者所在地在过去一年内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以六个月为总额进行计算的。
第三项是被扶养人生活费,这项费用将被纳入到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之中。
第四项是医疗费,这是根据医疗机构所开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以及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来确定的。
第五项是误工费,这是根据受害者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确定的。
第六项是护理费,这是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来确定的。
第七项是交通费,这是根据受害者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为就医或者转院治疗而实际发生的费用来计算的。
第八项是住院伙食补助费,这是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来确定的。
最后一项是营养费,这是根据受害者的伤残情况并参考医疗机构的意见来确定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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