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地方不太一样查询一下你们地区的审批办法举例: 第十二条 申请人申请和村委会初审。 申请人本人向村委会书面申请。村委会初审申请人的条件及初选的
宅基地位置、面积。初审拟同意的,提交村民会议讨论。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张榜公示10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申请人填写《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申请、审批表》、《农村居民住宅用地呈报表》和《土地登记申请书》。村委会盖章后,连同申请人居民
身份证和
户籍证明一并报乡镇(
街道办事处) 。第十三条 乡镇审核。乡镇(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人条件进行审查。 第十四条 规划选址。经乡镇(街道办事处)审查同意的申请
宗地,履行规划选址审批手续。 对位于城市规划建成区以内的村庄,乡镇(街道办事处)初审后报所在区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审查同意后报市规划主管部门审核,经审核符合村庄规划的,核发《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 对位于城市规划建成区以外的村庄,乡镇(街道办事处)首先确认申请宗地是否使用耕地。对确需使用耕地的,经审查后报所在区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对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由乡镇(街道办事处)直接核发《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 第十五条 规划选址确定后,乡镇(街道办事处)组织国土资源所及相关部门进行地籍调查并实地丈量面积,确定四至范围,绘制宗地草图,组织相邻
利害关系人现场指界。 第十六条 对经全面审核拟同意的申请宗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整理上报申请报件。报件包括:规划选址审批手续、《农村居民住宅用地呈报表》、《土地登记申请书》、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复印件。乡镇(街道办事处)在报件指定栏目填写意见,经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签字,加盖公章后报所在区国土资源分局。 第十七条 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查。国土资源分局对辖区内上报的申请宗地情况进一步审查,审查无误的,报市国土资源局。市国土资源局对申请报件进行全面审查,并对20%以上的申请宗地实地抽查,经审查无误后,报市审批。 对市批准的宅基地,由市国土资源部门负责颁发《集体
土地使用证》,办理土地登记手续。以上是对
农村宅基地怎么办理的流程,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