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如果因工受伤,鉴定出来的
伤残等级为一到六级的话,那么是可以获得一定的
工伤伤残津贴的。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这个津贴是该由谁来支付。本文就这个问题为大家做具体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
伤残津贴支付主体
1、一至四级
伤残的,用人单位参加
工伤保险的,由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2、
五、
六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二、伤残津贴支付条件
1、职工所受伤害被认定为
工伤;
2、工伤职工被
劳动能力鉴定部门鉴定为一至六级伤残;
3、一至四级伤残的,与用人单位保留
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五、六级伤残职工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
三、伤残津贴计算标准
(一)按月长期享受
1、1-6级伤残依次分别为:
一级伤残为本人
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
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
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2、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不得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
3、伤残津贴由统筹地区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
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等变化情况适时调整,调整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依法享受基本
养老保险的工伤职工,停发伤残津贴。基本
养老金低于伤残津贴的,可要求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
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二)一次性享受
一般限于外省
农民工,看各省、直辖市或自治区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4]18号)制定的地方规定。
综上可知,对于一到四级伤残的职工,如果单位购买了工伤保险,那么伤残津贴就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没有购买的话,那么就由用人单位承担。要是职工是
五、
六级工伤伤残的话,那么不管是否购买工伤保险,伤残津贴都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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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伤残津贴发放标准是什么
伤残津贴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伤残津贴支付时间是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