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民法典》规定,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
合同成立。
法律没有规定只要他的那份合同存在就一定有效,他已经
撕毁了合同,视为放弃了对你
追究责任的权利,他手里的合同没有效力了。
1、双方分别持有的合同都被撕毁,如未履行且一方拒不承认的,视为未签署过生效合同;
2、双方分别持有的合同都被撕毁,如果已经实际履行,视为
事实合同关系,有效。
一方故意撕毁自己保存的合同书,不负法律责任.但合同是存在的,如果一方不按合同内容履行就是违约,承担相应的违约法律责任。